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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现旅游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6741W/2021-0194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文体旅游广电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现旅游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7-02-20 11:13:5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现旅游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作者:文体旅游广电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2017年2月17日《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现旅游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现将《实施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64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17〕5号)制定。
二、出台背景
  利用城市转型发展契机,对我市的旅游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把我市建成最大的开放型景区、具有全域旅游服务功能的中国西部特色旅游集散中心和国际沙漠旅旅游目的地,以城市建设带动旅游发展。
三、起草过程
该文件于2015年11月20日开始由旅游体育局起草,并对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2016年2月20日以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向相关委办局征求意见。2017年1月24号乌海市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
四、主要目标
  为贯彻落实我市旅游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增加就业和居民收入,把我市建成最大的开放型景区、具有全域旅游服务功能的中国西部特色旅游集散中心和国际沙漠旅游目的地,以城市建设带动旅游发展。
五、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五大项二十五条:
  (一)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接待环境
  1.实现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树立全域旅游理念,强化资源整合与要素配套,按照“全域生态化、生态景观化、景观产业化和产业统筹化”的发展原则,迎接正在兴起的大众旅游时代,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实施“多规合一”,进一步优化旅游产业布局,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产品体系,打造环山湖旅游品牌,海勃湾区率先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提升城市观光休闲度假功能。
2.进行城市景区化改造。以旅游发展为导向进行城市整治改造,实现城市整体景观化与标识化,对主要的特色街区进行旅游功能化的整治和改造,在旅游活动密集区或必经区域内打造旅游意象标识。
3.加强旅游交通建设。加快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指引标志,建设慢行绿道、登山步道和停车场;与周边城市银川、西安、阿拉善、鄂尔多斯、巴彦淖尔等地加深合作,实现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旅游客运。
4.大力推进旅游厕所建设。鼓励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鼓励社会经营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厕所对游客免费开放。
5.着力改善旅游消费软环境。
(二)鼓励旅游投资,培育旅游新业态
6.大力开发环山湖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开发滨湖、沙地、温泉、滑雪、低空飞行、游艇、养生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
7.实施“旅游+”和“+旅游”,推进融合发展。
8.加快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公安、环保、水务等部门加强监督指导服务,完善安全、垃圾处理、水保等保障措施。
9.大力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
10.全面推动智慧旅游。推进旅游行业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旅游产业统计和分析体系。改版升级“乌海旅游网”,发展在线旅游支付、移动支付,发行实名制旅游卡,积极推进在线度假租赁、旅游网络购物、在线旅游租车平台等旅游新业态发展。
11.推进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积极融入、主动对接,以内蒙古西部独特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为基础,加强与鄂尔多斯、阿拉善、银川、西安等地的合作联动,提升区域产品的组合的丰富度和影响力。
(三)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拓展旅游发展空间
12.大力推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统筹健身绿道、休闲广场、骑行道、环山湖休闲驿站、自驾车营地、旅游咨询服务中心与绿色观光游憩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培育环山湖体育品牌赛事。  
13.发展研学旅行。规划建设研学旅行基地,鼓励依托岩画、奇峡谷、植物庞贝城、书法艺术中心等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体育场馆和博物馆、大型公共设施、工矿企业、农牧场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14.发展蒙医药健康旅游。推出以蒙中医药文化传播为主题,集蒙中医药康复理疗、养生保健、特产药材集散、文化体验于一体的蒙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产品。
15.丰富提升特色旅游商品。培育推选一批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加大对牛皮烫画、蒙绣、剪纸等传统旅游商品的宣传推广力度。
(四)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实施旅游富民工程
16.打造乡村旅游精品。
17.完善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和管理服务。加强休闲农牧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的道路、供气、电力、饮水、厕所、停车位、垃圾污水处理、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8.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依托我市葡萄产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将葡萄酒的加工环节、果蔬采摘与休闲体验有机融合,配套三产服务,通过经营知识传授、服务人员培训、宣传营销、实施农村改厨改厕工程等措施,培育乡村旅游产品。
(五)加大支持力度,确保旅游优先发展
19.加强组织领导。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旅游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综合协助相关部门单位,推进重大旅游规划和项目实施。
20.强化旅游规划引导。在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时应当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衔接,实现“多规合一”,强化旅游业发展规划落地,定期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21.保障旅游用地供给。优先保障旅游重点项目用地供给,支持重点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引导农村牧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流转,发展乡村旅游。
22.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旅游新业态的培育发展和奖励等。
23.做好旅游市场营销。创新营销理念,拓展营销渠道,对内景区整合,对外优势互补,做好视觉设计,善用名人效应,构建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
24.优化休假安排。认真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将带薪休假与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鼓励实行弹性作息制度,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条件。 
25.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加强对旅游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通过放活用人机制,多渠道引进旅游目的地管理人才,合理解决人才引进过程中涉及的户籍、档案、社会保险问题。
《关于促进旅游和消费实现旅游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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