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宣传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保障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和社会舆论安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集中整治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行动步骤
(一)全面摸排辖区内居民非法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情况。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优势,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和社情民意沟通,全面掌握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责任单位:各区委宣传部;完成时限:9月15日前上报摸排表)
(二)全力做好宣传引导。要切实完善新闻采访、节目制作机制,调配力量、创新节目,积极制作播出网络公益广告,通过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及《关于严肃落实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的倡议书》,切实让广大群众了解擅自安装和使用卫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属于违法行为,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各区委宣传部;完成时限:8月开始,每月集中宣传1次,截止12月底)
(三)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根据前期摸排情况,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按照“边排查、边研究、边整治”的原则,严厉打击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深挖辖区内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供货、销售、安装情况线索,完成对全市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的清查。(责任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完成时限:10月中旬)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整治事关政治稳定、文化安全,事关民族团结、边疆安定,是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充分认识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 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净化广播电视收视环境,维护良好的广播电视传播秩序。
(二)坚持疏堵结合。广泛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程序、讲究策略。坚持以人为本、教育整改为主的原则,积极协调相关服务机构跟进做好相关服务,做到惠民服务与拆除工作同步开展,让整治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集中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委宣传部请于9月15日前报送《非法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摸排表》、10月10日前报送《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整治行动宣传工作编播表》;市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邮箱:1061464858@qq.com)
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宣传部联系人:撖欣
联系电话:3998865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联系人:袁凡
联系电话:3959081
附件1:《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整治行动宣传
工作编播表》
附件2:《非法安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摸排表》
附件3:《关于严肃落实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
工作的倡议书》
2022年8月12日
附件3
关于严肃落实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的倡议书
市民朋友: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有效打击违法违规安装使用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和自治区有关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现倡议如下:
1.治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工作是事关国家政治安全、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请广大市民朋友充分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展开,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
2.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安装和使用行为均属违法,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均属违法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无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您正在安装和使用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请主动与社区工作人员对接,我们将会为您免费拆除。
3.非法安装的“小锅盖”一般都安装在高处,质量低劣,容易锈蚀,难以保证安全,极易坠落,导致危害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并且“小锅盖”在雷雨天气中,易产生瞬间强电流,容易带入室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您积极配合我们的集中整治工作。
亲爱的社区居民朋友们,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追求。希望您站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高度,站在维护国家安定和稳定的高度,积极主动自觉抵制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行为,和我们一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衷心地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共乌海市委员会宣传部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2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