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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6741W/2022-0273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文体旅游广电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乌海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成文日期: 2022-02-28 00:00:00 公开日期: 2022-04-18 10:45: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作者:文体旅游广电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文件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555号)《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和《乌海市“十四五”文体旅游广电业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提高全市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培养健康生活方式,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力量。
   二、发展现状
  (一)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时期,乌海市体育健身设施不断健全,体育健身场地1122个,室内体育设施203个,室外体育设施919个,体育用地面积136万㎡,体育场地面积105.1万㎡,人均体育用地面积2.43㎡,人均室外体育场地1.71㎡,人均室内体育场地0.18㎡。
   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不断提升。全市2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8个建有全民健身活动站;13个行政村均建有文体活动室和健身广场,其中9个建有农民健身工程;68个城市社区中,43个建有室内文体活动室。全市共建全民健身路径492套,晨晚练点201处,健身气功站点30个。
   体育设施达标考核标准。全市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7个(海勃湾区4个、海南区1个、乌达区2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12”标准完成率100%(“112”即有1个体育场、1个体育馆和2个标准足球场),新旧小区健身设施覆盖率95%以上。 
   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率高。全市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所辖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率达100%。开放时间每周35小时以上,全年330天以上。
  (二)存在不足
   “十三五”期间,乌海市健身场地设施在数量和质量上均有所提高,但仍无法有效满足市民的体育健身需求,主要表现在:一是总量不足。乌海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虽略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但与较高的城市化水平相比,缺口依然存在。二是结构不优。场地设施布局不充分不平衡,城区间差距明显,群众身边举步可就地健身设施有限。三是利用率不高。社区健身设施种类单一,无法满足群众多样健身需求,部分设施陈旧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四是运营管理水平低。场地设施缺乏智慧化、精细化管理,社会力量参与不足,投资主体单一。
   三、工作思路
   五年行动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1-2022年)
   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和群众需求,全面摸清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短板,制定全民健身设施存量资源目录,科学编制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建立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项目库。
   第二阶段(2023-2024年)
   切实解决制约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的瓶颈问题,补齐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丰富全民健身供给,实现全民健身设施高质量覆盖。
   第三阶段(2025年)
   固强补弱,提档升级,全面完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建设任务。全民健身设施更加公平可及,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有效供给持续扩大,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有效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需要。
   四、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公共体育设施配置更加合理,健身供给更加多样,健身环境明显改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0%以上,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力争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争取建成全民健身路径10至15套,率先实现“10分钟健身圈”,形成供给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
  (二)重点任务
   1.新增城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完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建设“三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推进滨河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进镇(街道)体育设施达标,建设升级行政村(社区)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行政村全民健身活动站点、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建成海南区乡镇多功能全民健身馆、海南区小型体育综合体(游泳馆)。全市统筹建设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等各类健身设施项目。
   2.完善居住区体育设施配套建设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 0.3 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加大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体育设施达标建设。社区健身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有效对接,因地制宜改造宅间绿地、空地、地下空间、建筑屋顶等,合理整合各类空间资源,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不具备标准健身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设施,支持与相邻社区及周边商业机构共建共享健身设施。增加农区体育健身设施供给。借助农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多功能运动场、健身路径等体育健身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补齐农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依托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围绕居民小区就近建设一批街头绿地、小型健身场所、文化活动中心等娱乐休闲设施,在以乌海湖为核心的环湖绿道景观系统及公园、植物园、小微公园等园林景观中,植入体育元素,见缝插针补短板。
   3.搭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新载体
   借助乌海市打造的“市级核心商圈、三区核心商圈、社区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实体商业中心,探索“体商结合”模式,在商业设施内部或楼顶等区域引入运动场馆聚集人气,在拓展健身场地的同时,延长消费者的停留时间。依托以乌海湖为核心的黄河沙漠特色资源,紧抓乌海市促进商旅文体康养等跨界融合的有利时机,借助麦咭TV小镇、阳光田宇葡萄特色小镇、黄河西行客栈文化旅游、乌海湖智慧健康谷等重点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开发户外健身配套设施,实现全民健身与文化旅游和谐共生。充分挖掘三区资源特色,为补短板寻求新载体。以海勃湾区独特的山、水、沙、城为载体,打造沙漠湖泊型户外运动休闲度假旅游区;以乌达区沙漠资源和乌达矿业局工业遗产资源为载体,开发沙漠旅游、工业旅游等休闲旅游项目;以海南区葡萄种植基础及沿黄乡村为载体,开发葡萄种植园、黄河观光、休闲农业等休闲项目,多方面拓展全民健身场地空间。以冰雪运动促进场地设施补短板。持续发展群众性冰雪运动,完善冰雪运动场地建设,充分利用河道、闲置空地场地、公园湖面等各类区域,就近打造冰雪场所,服务健身群众冰雪运动需求。
   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体育场地设施
   鼓励第三方参与体育公共设施运营、活动项目打造和服务资源配送等。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等方式,参与提供体育公共服务。利用自然山水、公园广场、林地绿地等空间资源,建设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公园、健身步道、自行车道等户外运动休闲场所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体育场所,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支持建设由企业参与并以企业命名的全民健身公园和广场。在不影响相关规划实施及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可应社会主体申请,提供城市空闲土地建设健身设施。
   5.提高现有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
   进一步做好已建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力度,实现体育场馆免费对外开放利用率超过90%。鼓励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财政资金建设的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条件成熟的可采取委托、外包服务等方式运营管理,逐步健全补贴奖励机制,充分挖掘体育场所内部潜力,鼓励探索空间共享、错时利用、延时服务等形式,创新开放模式。以发放体育消费券等方式支持商业性体育场馆、民建民营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
   6.盘活城市空闲用地
   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场地设施。利用公共体育用地、各类商业设施、老旧厂房、废弃矿区等城市空间和场地设施资源,通过新建或者改建等方式,增加体育场地设施供给。鼓励在不影响相关规划实施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在房前屋后、楼顶、街心花园、高架桥下、河道沿岸等地建设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
   7.提高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智慧化服务水平
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结合“互联网+全民健身”入户工程,将线上服务功能纳入到乌海文旅公共服务数字平台,开发建设智慧体育应用功能,完善体育场馆活动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功能,拓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民健身新空间,开展线上居家健身知识推广和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打造智慧体育公园、智慧体育馆、智慧健身步道,增加体育场馆的应急急救功能,做到“一场多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全面领导下,协调推进各项任务稳步实施。推动成立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作小组,各级各部门加强分工协作,强化组织实施,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储备、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合力推进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建设。
   (二)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引导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各类体育专项扶持资金,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体育产业的投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设施经费投入机制。积极争取财政预算内投资支持,综合运用各种资金渠道,解决建设资金。协调金融单位加大对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民营资本投资体育产业,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兴办国家未禁止的各种体育企业。
   (三)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依法落实文化体育业增值税政策和高新技术、西部大开发等企业所得税政策,依法落实公益性捐赠等个人所得税政策,符合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市三区应支持大型体育场馆通过市场化协商方式减轻用水、用电、用气负担。鼓励通过谈判协商、参与市场化交易等方式,确定体育场馆及健身休闲设施用电价格。对于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加大用地保障
   统筹考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用地需求,将体育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全市年度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实施计划,对体育设施项目用地予以优先安排,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体育发展用地。严格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要求,对于健身场地设施和体育产业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社会主体利用闲置厂房、仓库、荒地、荒坡、荒滩等区域建设健身场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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