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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建设旅游休闲城市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6741W/2022-00758 发文字号: 乌海政办发〔2021〕33 号
发文机构: 文体旅游广电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乌海市建设旅游休闲城市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21-12-21 00:00:00 公开日期: 2021-12-28 09:52: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建设旅游休闲城市实施方案》
作者:文体旅游广电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信息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乌海市建设旅游休闲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乌海市建设旅游休闲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有关任务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休闲城市建设指要(试行)》(以下简称《指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我市山、水、沙、城独特景观优势,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创新旅游业态,打造核心吸引物,大力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做强旅游集散服务枢纽,提升文化品质,加强宣传营销,打响运动休闲品牌,发挥文旅产业在城市转型和产业转型中的带动作用,努力建设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城市。

  二、工作目标

  对标《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休闲城市建设指要(试行)》,加快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国家5A级景区和五星级旅游饭店实现零的突破,新增国家4A级景区1家,积极创建自治区级以上的全域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重点村、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推出1个精品旅游演艺项目,将我市打造成以户外运动、生态研学、健康休闲、沙漠旅游服务为特色的旅游休闲城市。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体制机制

  1.建立党政统筹的旅游发展领导机制。成立建设旅游休闲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规划、政策,解决跨地域、跨部门旅游发展问题,安排部署旅游休闲城市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2.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多规合一”。要加强文化旅游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国土空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牧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对重点文旅项目给予指导支持。强化项目把关,加强联合执法,杜绝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简单模仿,坚决遏制滥建山寨文物和低俗旅游项目。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3.加强城市建设,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要求,加强城市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优化交通网络、完善集散咨询服务体系、规范旅游标识系统,推行服务人性化、品质化。推进全域旅游规划实施,重点推进海勃湾区、海南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力争新增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1家。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打造核心吸引物

  4.推动景区提质增效。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提升A级景区吸引力和承载力,重点推进乌海湖景区、当代中国书法艺术馆创建国家5A级景区,黄河西行客栈、吉奥尼酒庄、云飞葡萄庄园、中蒙医药博物馆创建国家4A级景区,支持蒙根花休闲农业园、金沙湾景区、阳光田宇国际酒庄、汉森酒庄、甘德尔山旅游景区等提档升级。推进乌海湖休闲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农牧局,乌海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规划建设城市旅游休闲街区。着力扶持开发集休闲、购物、餐饮、演艺、研学为一体的旅游休闲街区。重点推进海勃湾区滨河大道、万达金街、葡萄街、摩尔城、黄河渔村,乌达区先锋街、海南区金海休闲街等特色街区建设,争取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各1个。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6.培育夜经济集聚区。依托万达广场、摩尔城、环乌海湖、人民广场美食街、和平街等城市商业综合体及街区,规划发展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住宿于一体的夜间综合消费示范街区。打造城市夜间旅游品牌,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乌达区、海南区要结合区位特点,分别至少建成以购物、餐饮休闲为主,兼顾文化旅游经营业态的1条夜间消费街区或1个夜间消费市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7.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建设城郊乡村休闲游憩带,依托赛汗乌素村、王元地村、泽园社区等重点乡村,发展黄河风情、民俗体验、生态文化景观、特色民宿等乡村旅游。实施农区文化振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培育美丽乡村,加大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国家和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创建工作,力争王元地村入选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泽园社区、万亩滩村、新丰村入选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8.创新发展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传承城市文脉,留住城市记忆,保护和利用革命文物和遗址,创建精品红色旅游景区。完善第一党支部纪念馆和内蒙古小三线军工文化纪念馆展陈及配套设施,推动黄白茨矿山地质公园、老石旦矿区记忆街巷等工业文化特色资源开发,传承创业精神和工业文化,建设红色景区。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能源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9.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开发并推广地域自然生态、书法之城、运动健康、美食品鉴、民间收藏、非遗传承“乌海人家”城市体验线路。策划推出以乌海湖、当代中国书法艺术馆、葡萄酒庄、沙漠公园、湿地公园等景区为吸引物的1日游、2日游、多日游旅游线路,培育推出生态乡村游、亲子研学游等特色精品线路。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农牧局、商务局

  10.拓展城市旅游服务功能。加快市公共文化中心、麦咭TV小镇乐园项目建设,规划建设滨河二期城市客厅、黄河生态旅游廊道、乌海湖城市主题滨水度假区、城市沙漠运动公园、自然保护区科普馆等项目。开发科普研学文化旅游产品,持续提升城市旅游品质。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乌海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1.打造品牌节庆活动。持续高质量举办黄河几字弯生态文化旅游季暨沙漠葡萄酒文化旅游节、书法产业博览会、中国户外节等活动,积极承办国家及自治区沙漠越野、沙排沙足、自行车、水上帆板等特色体育赛事,进一步提高世界沙漠葡萄酒之都、中国书法城和中国户外城品牌影响力。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提升文化品质

  12.在传承创新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文旅游产品供给、重点文旅项目和宣传推介活动,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深入挖掘整理乌海开发和建设史,凸显乌海精神,讲好新时代“黄河故事”“乌海故事”,加强文化传承,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3.加强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巩固提升全市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支持各类专题馆、主题馆建设,加快建设市公共文化中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滨河新区二期开发建设指挥部

  14.丰富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支持创作、编制熔铸时代特色和时代精神,赓续中华文明精神图谱,具有浓郁地方文化特色、满足市场需求的旅游演艺节目。深入挖掘整理、传承创新传统文化,扶持发展传统音乐、舞蹈、曲艺等文艺作品。继续优化提升音乐剧《乌海人家》、音舞诗画《山高水长》、音乐情景剧《美丽草原我的家》《铁脊梁》等文艺作品。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四)完善公共服务

  15.建设完善航空、铁路和公路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开通连接国内主要城市和周边城市的航线、高铁线和快速客运线路,提高游客出入的便捷性,降低交通成本。发展通用航空,探索开展低空旅游。支持自驾租车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生态停车场、休憩、购物、演艺等配套服务。优先帮助解决服务设施、选址用地、配套管网,扶持发展落地租车、异地还车、服务便捷的旅游服务租车网络。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乌海机场

  16.完善城市公交服务。开通中心城区、主要交通枢纽直达旅游休闲街区、旅游景区和文化场馆的公交线路;提供多样化特色化的城市观光交通,开通周末旅游公交专线和观光巴士。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17.构建完善的城市旅游交通网络,完善环湖旅游交通道路,打通断头路,建设中心城市到主要景区、公共文化场所连接线,形成沿黄河生态文化旅游廊道。打造城区绿道系统,为城市居民和游客提供便捷舒适的骑行和步行服务。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广电局

  18.提升公共停车场品质。在机场、高铁站、旅游景区和文化场馆等游客集中场所规划建设智能化停车场,配套建设自助式充电桩。推进赛汗乌素、麦咭乐园、爱沙户外等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建设。

  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能源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乌海机场

  19.依托市区客运枢纽和旅游道路沿线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综合性旅游咨询中心。在3A级以上景区、文化场馆、重点乡村旅游区以及机场、车站、乌海湖码头等区域设置旅游咨询点,完善旅游交通标识。在交通出入口、中心广场、旅游休闲街区和公共文化场馆等游客集散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置城市旅游导览图。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

  20.持续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在我市A级旅游景区、旅游干道、交通集散点、乡村旅游点、旅游娱乐场所、休闲步行区等区域合理布局旅游厕所。

  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21.加强智慧服务体系建设。建设文旅智能化和“一机游”服务平台,4A级以上景区和星级酒店全部实现分段预定、电子支付、网络营销、虚拟导览、数据采集分析等功能,实现监管、服务、营销统筹发展。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2.推动文博行业数字化升级。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5G等技术提升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群艺馆等线上服务,重点对非遗资源、馆藏文物、文艺精品、旅游文创产品等进行数字化改造,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和优化体验供给,激发活力催生新兴业态。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五)餐饮、住宿、购物

  23.建设特色餐饮。打造乌海美食十大“网红美食打卡地”,

  发展本地特色美食店和时尚健康小吃。大力开发地方特色餐饮,开展美食短视频、摄影大赛等推广活动,持续推动乌海美食宣传推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海广播电视台,乌海日报社,乌海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4.打造品质住宿。推动文化旅游主题酒店、特色酒店、汽车旅馆、青年旅馆和乡村民宿等非标住宿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五星、四星级旅游饭店和金树叶、银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乌海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5.提升旅游商品品质。打造农副土特产品、非遗产品、文创产品、实用产品等特色旅游商品。申报“内蒙古礼物”品牌授权使用商品和红色旅游创意产品,激发文创产品开发积极性;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各类项目资金支持,鼓励文旅企业开发特色旅游商品。提升游客购物体验,在游客服务中心、机场、车站、旅游景区、旅游休闲街区建设一批经营规范的旅游商品精品店、特色店。积极推进乌海湖景区文创旅游商品展销中心建设,设立非遗手工区、葡萄酒展区、乌海滋味食品区,集中展销文旅商品。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乌海机场,乌海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六)切实维护安全秩序

  26.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促进文化旅游行业自律,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7.发挥信用监管效能。严格执行旅游市场主体诚信“红黑榜”制度,褒扬依法诚信经营、提供优质服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对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净化文化旅游消费环境,提高服务品质。积极开展“文明导游员”“优秀导游员”和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选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海广播电视台,乌海日报社,各区人民政府

  28.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文旅部门会同应急、消防、卫健、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制定应对各种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联合执法检查,推动建立一体化旅游应急救援合作机制。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消防救援支队

  (七)加强品牌营销

  29.加大乌海文旅品牌宣传营销力度。积极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体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发挥“山、水、沙、城”景观优势,整合四季旅游资源,推出精品旅游线路,不断提高“来沙漠看海”“中国户外城”“沙漠葡萄酒之都”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乌海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广播电视台,乌海日报社

  30.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力度。积极主动融入黄河几字弯生态旅游区、呼包银榆等周边区域发展。加强与周边地区交流,完善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召开区域旅游宣传推介会,培育推广串联鄂尔多斯草原、宁夏西域风情、阿拉善英雄会等资源的区域旅游精品线路,努力推动区域内客源互送、品牌互推。加强与北京、上海、西安、重庆等航班目的地城市以及沿黄流域城市在航班包机、客源互送等方面的合作。

  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海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建设旅游休闲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作用,形成部门联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建设旅游休闲城市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机制,研究推进措施,及时解决问题。要按照工作目标,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切实推动我市建设旅游休闲城市各项重点任务实施。

  (二)加强规划衔接。旅游产业规划要与《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国土空间、交通发展、环境保护、农牧林水等专项规划有效衔接。

  (三)严格督导考核。加强对旅游休闲城市建设工作的督查考核,建立健全考核指标体系,将推动旅游休闲城市建设纳入各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实施调度,对落实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及时通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附件:乌海市建设旅游休闲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乌海市建设旅游休闲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建设旅游休闲城市的工作要求,推动我市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乌海市建设旅游休闲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明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姚艳芬   市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宋玥霞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成  员:杨  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李  娜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副主任

  严东梅   海勃湾区副区长

  刘  勐   乌达区副区长

  秀  芳   海南区副区长

  王  蕾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肖西田   市教育局副局长

  班耀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巴  图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何志红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永东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东平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哲恒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贾增荣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国芝   市农牧局副局长

  杨宝珍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普联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张雁斌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瑞杰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梁兰柱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崔  智   市能源局副局长

  闫  颖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宦铁军   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宋  鑫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杨瑞琴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

  杨延岭   乌海日报社副总编辑

  郭利强   乌海广播电视台总编室主任  

  赵国民   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郄照雄   乌海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周  勇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

  王晓慧   乌海机场副总经理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办公室主任由宋玥霞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

  (二)今后除市政府领导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乌海市贯彻落实自治区旅游休闲城市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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