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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关于乌海市建市50周年发展历程摄影展巡展配套服务的询价公告
索  引  号: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府采购
概       述: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关于乌海市建市50周年发展历程摄影展巡展配套服务的询价公告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6-10-21 17:15: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关于乌海市建市50周年发展历程摄影展巡展配套服务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1 17:15:31 作者:文体旅游广电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浏览次数:

    为提升我市本土文化影响力,我局拟于11月、12月分别在北京市东城区、呼和浩特市举办乌海市建市50周年发展历程摄影展巡展。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择优选取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经验丰富的专业企业(团队),负责承接此次项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乌海市建市50周年发展历程摄影展巡展;

  实施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呼和浩特市;

  展览规模:入展摄影作品100幅左右;

  实施时间:2026年11月——12月;

  预算金额:人民币56000元(伍万陆仟元整),该预算为含税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服务内容及要求:

  1.作品包装运输:负责赴北京、呼和浩特巡展活动的所有作品打包、防护、搬运、往返运输、上下楼装卸、展品清点、运输保障、全程负责作品完好无损;

  2.展陈设计与搭建:负责整体展陈布局、所有展品展签悬挂摆放,灯光调试、现场规整;展览结束后撤展、场地复原、现场收尾;

  3.展陈物料制作:负责展板背景、前言、结语、单元板、海报等展览所需的物料制作;

  4.摄影展作品的版权使用需要中标公司沟通;

  5.其他:包括巡展两地的开幕式、作品分享、嘉宾接待、文艺界观展交流等活动现场事宜,具体服务内容以双方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名单(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查询(在文件中附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提交报价时间和要求

  (一)提交文件需包含:报价函(含税总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业绩等,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与报价单位。

  (二)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包含作品运输、展陈搭建、物料制作、开幕式活动、税费、交通等全部费用。

  (三)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8:00,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递交地点:乌海市行政中心A座605办公室。

  (五)递交方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一份,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

   四、比选流程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结果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单位: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府大道1号乌海市行政中心A座605办公室

    联系方式:0473-8992237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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