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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乌海市建市50周年歌曲创作的询价公告
索  引  号: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文体旅游广电局 信息分类: 政府采购
概       述: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乌海市建市50周年歌曲创作的询价公告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5-11-26 10:56:0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乌海市建市50周年歌曲创作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6 10:56:04 作者:文体旅游广电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乌海市建市50周年歌曲创作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6万元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擦亮城市名片、凝练城市精神,全面反映乌海市城市发展历程,提升乌海市本土歌曲创作水平,拟邀请了解乌海历史文化底蕴和城市发展脉络、且在业内具备深厚造诣与影响力的词、曲作者,编曲及制作人,创作乌海市建市50周年主题歌曲。具体要求如下:

  1.采购内容要求:反映乌海人的奋斗与梦想、创新与环保、人文情怀与美好等方面的歌曲,包含主歌(Verse)、副歌(Chorus)、桥段(Bridge)等基本结构,歌曲总时长在4分钟至6分钟之间。

  2.歌曲形式:种类不限,要求曲风优美、易传唱,可后续编创为合唱曲目;乐曲编制包含弦乐组、木管组、铜管组和合唱团,配器需有吉他,也可以加民族乐器。

  3.成品交付:格式为WAV(48kHz/24bit或更高)及MP3(320kbps)格式(完整的歌曲);分轨文件:需要提供所有乐器和人声的独立分轨音频文件,用于未来可能的混音或现场演出;伴奏版:需要提供无人声的纯伴奏版本;工程文件:提供DAW(如LogicPro,Cubase,Ableton Live等)原始工程文件。

  4.创作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提供小样,采购方确认最终修改方案后10个工作日提供完整成品。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依法设立,具备歌曲创作服务等相应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有税务登记证明材料,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信用良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请按照要求于2025年12月8日将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业绩等)及采购参数报价表(附件)提交我单位,逾期报价文件不予受理,相关公司应在询价材料密封封面标注询价项目名称。

  四、提交报价及获取采购文件地点

  乌海市行政中心A座605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府大道1号乌海市行政中心A座605办公室

  联系方式:0473-8992237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乌海市建市50周年歌曲创作采购参数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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