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HBW-64号 建议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6741W/2025-03482 | 发文字号: | 〔2025〕33号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 信息分类: | 人大建议 | ||||||
概 述: | 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HBW-64号 建议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2025-06-30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06-30 16:54:0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于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社会公益文艺协会组织扶持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加大对社会公益文艺协会组织的扶持力度。2017年7月11日,乌海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乌海市文学艺术精品扶持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2017〕49号),由乌海市委、市政府成立乌海市文学艺术精品扶持奖励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乌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我局及局属单位举办的文艺培训、文化活动等邀请相关文艺协会参加,提供展示平台。自治区组织的培训、赛事,我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文艺协会参加,提升创作水平。连续举办十一届“群星艺术大赛”,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社会文艺团体;开展多彩文化活动,赋能群众文艺团体展示舞台,从广大群众需求出发,开展“我们的节日”文化惠民演出活动、节假日文化惠民演出、广场文化艺术节、百姓大舞台等系列惠民、为民、乐民的文化服务项目,每年累计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60余场次,参与社会文艺团体和协会40余个,受众78000余人次。
二是对社会公益文艺协会组织规范管理。社会公益文艺协会组织在市行政审批局完成注册后,到市民政局备案。市民政局所属的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包括各文化文艺行业协会备案年检等职能职责。由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为业务指导单位的有13家,我单位按照市民政局相关规定,履行业务指导单位相关职责。
三是提供相关专业性的指导和培训,促进各协会健康发展,促进乌海市文化繁荣发展。近年来,我局指导局属各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主动为社会各界的文艺协会提供专业指导与培训服务,为推动我市社会公益文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自2020年起,乌海乌兰牧骑组织专业文艺骨干,深入基层开展文艺辅导培训活动。足迹遍布海勃湾区王元地村、海南区赛汗乌素村等乡村镇,海勃湾区凤凰岭街道长青社区等基层社区,满都护合唱团等文艺团体,武警乌海支队、恒泰证券等企事业单位,乌海市实验小学、乌海市第二中学等多所学校。累计开展声乐、舞蹈、器乐演奏等线下辅导培训达327次。通过这些活动,不仅丰富了基层群众和师生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有效提升了社会公益文艺协会及基层文艺团体的专业水平。为进一步扩大文艺普及范围,满足更多文艺爱好者的学习需求。市文化广电事业发展中心文化馆推出“点单式”全民艺术普及进社区文化志愿服务项目,面向乌海市三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提供“点单式”文化志愿辅导服务。结合实际需求,选派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专业老师深入乌海市三区20个基层村镇、涉农社区进行文化志愿辅导,累计下社区辅导130余次,辅导群众2600余人次,通过辅导培训逐步提高了群众及各协会团体的艺术素养,满足了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的需求,这种“1+N”的发散式培训模式,促进了基层文艺骨干文化素质和服务能力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密切与协会组织联系对接,在文艺作品创作、活动组织、文艺演出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刘佳敏
联 系 人:王晶晶
联系电话:15174735005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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