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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6741W/2022-07470 发文字号: 〔2022〕102号【办理结果:A】
发文机构: 文体旅游广电局 信息分类: 人大提案
概       述: 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2-06-21 00:00:00 公开日期: 2022-06-24 09:44:3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24 09:44:33 作者:文体旅游广电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文件 浏览次数:
尊敬的边海鹏代表:
    您的《关于将滨河二期的公共文化中心项目更名为科技文化中心的建议》我们已收到,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关注。
    一、市公共文化中心项目基本情况
市公共文化中心项目(含市文化馆、乌兰牧骑业务用房、乌海剧场、黄河文化博物馆、图书馆、档案史志馆)总占地面积36100平方米(54.15亩),总建筑面积29965平方米,总投资2.96亿元。选址在滨河二期滨河路西,中轴线南北两侧共两个片区。南区为图书馆和档案史志馆,北区为文化馆及乌兰牧骑业务用房、博物馆和剧场。地下一层同步建设16750平方米人防工程。
   二、市公共文化中心项目会议研究情况
   1.2021年4月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唐毅主持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事宜。明确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黄河文化博物馆“既是公共文化设施,也涉及城市功能和群众文化生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细化完善方案,科学规范决策”,并提出五个方面工作要求。一是依据要充分。认真研究建筑合规性、合理性、必要性;二是功能要准确。在使用上体现补功能补短板并与时俱进;三是规模要适度。考虑使用功能,运营成本,不要“贪大求洋”;四是原则要明确。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五是资金多渠道。科学有序筹集资金,要盘活老旧资产,抓紧置换。
   2.2021年4月19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贾庆东主持召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调度会,初步拟定建设规模和预算,将原方案建筑面积3.52万平方米,压减为2.49万平方米;总投资3.34亿元,压减为2.41亿元(不含市档案史志馆)。
   3.2021年5月17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杨进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建设市公共文化中心项目,初步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为2.49万平方米、投资概算2.41亿元(不含市档案史志馆)。
   4.2021年5月25日,市委书记唐毅主持召开乌海市第七届党委常委会第236次(扩大)会议,原则同意市政府党组提交的关于新建市公共文化中心项目和市档案史志馆项目的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推进各类文化场馆建设前期手续办理,强化场馆建设标准审核把关。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多方筹措建设资金。
    5.2021年8月16日,市委常委、副市长贾庆东主持召开了市公共文化中心建设项目专题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和市领导要求,为了向上积极争取各行业、各领域项目建设资金,市公共文化中心包含的各建设项目名称和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名称要对应统一,根据实际需要各项目可以单独立项(详见附件)。
    三、市公共文化中心项目进展情况
    现已完成项目立项及预选址,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招投标已完成,中标单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乌海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目,已完成土地划拨手续,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月15日进行了造价招标,中标单位为内蒙古蒙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图审和造价均已完成,4月12日上午召开财政评审专家论证会,4月15日完成对施工和监理的招标公告,目前已经完成施工招标,由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候选中标企业,正在公示,5月9日进行监理招标。目前正在办理初步设计评审备案、临时施工手续,拟定施工和监理合同,修建临时道路和搭建围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下一步我局将创新服务方式,积极推动博物馆、文化馆与科技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实现资源共享、融合发展,助力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发展目标。
附件:乌海市滨河新区二期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乌海市公共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名称的通知(乌滨建指办发〔2021〕4号)
分管领导:刘佳敏
联 系 人:戴  乐
联系电话:15147312217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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