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87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6741W/2024-06267 | 发文字号: | 〔2024〕19号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 信息分类: | 政协提案 | ||||||
概 述: |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87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
成文日期: | 2024-06-22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4-06-28 10:35:0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杨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乌海市乡村旅游和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乌海市紧紧围绕自治区“六个工程”和十二项重点工作,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举措如下。
一、为乡村旅游提供政策支持。根据自治区印发《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自治区打造“旅游四地”实施方案(2023—2025年)》和乌海市出台《乌海市农文旅融合发展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鼓励企业、村集体、村民盘活农区闲置资源,发展庭院经济,用于农文旅融合项目,支持乡村旅游发展。
二、加强乡村旅游品牌建设。当前我市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家,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工作方案》标准和程序,2024年推动海勃湾区千里山镇、乌达区乌兰淖尔镇创建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镇。持续推动我市民宿产业发展。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的实施细则,已完成“蒙根花悠居谷-温泉小木屋民宿”国家乙级民宿申报工作。鼓励海勃湾王元地村、乌达乌兰淖尔镇和海南区西行客栈区域,优先发展民宿集群。2024年4月28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废止《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乡村(牧区)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1〕90号),各盟市将不再评选自治区乡村旅游接待户(农家乐)。
三、丰富农文旅产品供给。2024年积极向上争取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用于支持文旅项目建设。推动云飞酒庄、漠海山境、云享小镇等项目提质升级,西行客栈进行整体艺术改造。启动实施泽园新村鲜甜市集二期项目,依托乌达区河拐子、沙漠等自然资源优势,规划建设四季滑雪场、红湖水韵生态旅游度假区等项目,打造复合化、生态化的特色文旅产业。探索创建中国沙漠越野营地品牌,利用距离沙漠近、配套条件好的优势,支持沙客越野综合体、浙江商贸城等建设越野基地,提供改装、租赁、寄存等服务,鼓励越野冲沙、徒步穿越、露营度假等产业发展。将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与现有A级景区串联,推出集观光、采摘、研学等为一体的精品乡村旅游线路13条,做好特色单品,撬动市场。
四、补齐服务基础设施短板。打造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安排部署,自2022—2025年,我市计划利用4年时间完成涵盖全部14个行政村的7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争创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重点推进乌海市旅游标识体系建设,提高旅游服务便捷度,提升我市旅游整体服务水平。计划10月底完成。
五、加大乡村人才培养。加强乡村旅游队伍建设,加大经营、管理、服务等人才的培训培养,聘请专家对乡村旅游行业的管理人才和一线服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分层进行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素养和岗位技能。加大乡村人才创业支持力度,《乌海市农文旅发展扶持措施》中对在农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等,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给予贷款利息50%的财政贴息补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王文泽
联 系 人:邢如悦
联系电话:15754993027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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