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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开展全市野外文物、遗址保护安全工作督察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6741W/2023-02987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文体旅游广电局 信息分类: 应急安全
概       述: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开展全市野外文物、遗址保护安全工作督察
成文日期: 2022-08-18 00:00:00 公开日期: 2022-08-18 16:55:3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开展全市野外文物、遗址保护安全工作督察
发布时间:2022-08-18 16:55:39 作者:文体旅游广电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信息 浏览次数:
   8月17日,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文物保护中心针对我市野外文物、遗址保护情况进行实地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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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察组先后来到海南区明长城向阳农场2段、渡口一级扬水站、巴音陶亥二级扬水站、雀儿沟岩画等文物保护单位,详细了解我市野外文物、遗址保护现状,及其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野外文物、遗址属地管理部门了解文物保护相关项目开展情况,以及野外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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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督察组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文物保护工作,切实依法做好新时代文物保护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加强针对野外文物、遗址的保护措施,让保护落到实处,行之有效;二要做好定期巡查工作,近期全国各地出现强降雨导致自然灾害,要做好应急预案,预防洪涝灾害可能对野外文物、遗址造成的损害;三要针对文物安全落实属地责任,由于我市野外文物、遗址分布范围较广,各属地相关部门要做好保护管理工作,文物保护工作事关乌海市文化传承,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不冲突,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管理理念,注重保护与发展并行,着力推动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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