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2026年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奖励办法》的政策说明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6741W/2026-03685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文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 概 述: | 《2026年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奖励办法》的政策说明 | ||||||||
| 成文日期: | 2026-07-14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6-07-21 10:10:2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一、制定背景与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招徕区外游客入内蒙古奖励政策,不断激发旅游市场活力、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市场持续火热、高质量发展,在分析、总结2025年奖励办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实施对象
《办法》针对在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内开展旅游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合法经营的旅行社。
三、实施时段
《办法》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至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申报、评审和结果公布:
第一阶段:2026年1月1日-2026年5月31日
第二阶段:2026年6月1日-2026年9月30日
第三阶段:2026年10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四、奖励标准
《办法》围绕旅游包机(含切位)、旅游专列、高铁(动车)三大引客方式设立阶梯式奖励。
(一)旅游包机(含切位)
1. 国内包机:组织区外游客入内蒙古,每周至少飞行一班且连续飞行14班(含)以上,按每班人数分档奖励:
①每班达到30人(含)以上:每航时(单程)奖励0.15万元;②每班达到60人(含)以上:每航时(单程)奖励0.4万元;③每班达到90人(含)以上:每航时(单程)奖励0.9万元;④每班达到120人(含)以上:每航时(单程)奖励1.4万元(超过30分钟不足60分钟的按照1航时计算)。
2. 国际包机(含港澳台地区):组织境外游客入内蒙古,每周至少飞行一班且连续飞行14班(含)以上,按每班人数分档奖励:
①每班达到30人(含)以上:每航时(单程)奖励0.3万元;②每班达到60人(含)以上:每航时(单程)奖励0.9万元;③每班达到100人(含)以上:每航时(单程)奖励2万元
(超过30分钟不足60分钟的按照1航时计算)。
(二)旅游专列
一次性组织区外游客400人(含)以上乘专列入内蒙古,每列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高铁(动车)
一次性组织区外游客入内蒙古,按每班人数分档奖励:
①每班达到50人(含)以上奖励0.25万元②每班达到100人(含)以上奖励0.6万元。③每班达到200人(含)以上奖励1.4万元
(四)游客停留及住宿要求
旅行社通过旅游包机、旅游专列、高铁(动车)组织游客来自治区旅游的,游客须在自治区区域内停留时间不少于两晚三天,住宿3星级(含)以上酒店(绿色饭店、等级民宿)或者参与自治区星级、绿色饭店培育机制的住宿企业。
五、执行办法
(一)配合本奖励办法,出台实施细则。
(二)分阶段差异化奖励。第二阶段(6-9月,旅游旺季)按照以上奖励标准实施;第一阶段(1-5月)和第三阶段(10-12月)奖励按照以上奖励标准上浮30%实施,以平抑旅游淡旺季客流量差异,鼓励旅行社在淡季和秋冬季组织游客入内蒙古。
(三)按照奖励实施时段分别组织开展评审材料申报和评审工作,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奖补评审结果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适时予以兑现。
(五)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印发进一步加大招徕区外游客奖励力度和范围的有关通知。
六、政策特点
(一)分档激励。根据包机、专列、高铁等不同交通方式及游客规模设置阶梯式奖励标准,鼓励旅行社规模化引客入蒙。
(二)淡旺季差异化。将全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三阶段(淡季及秋冬季)奖励标准上浮30%,引导市场均衡发展。
(三)注重消费质量。明确游客须停留不少于两晚三天,并入住三星级及以上酒店或绿色饭店、等级民宿,确保旅游品质和消费贡献。
(四)公开透明。分阶段申报评审,结果在官网公示,确保政策兑现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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