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6741W/2025-01112 | 发文字号: | 20250328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 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 ||||||||
成文日期: | 2025-03-28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5-03-28 17:46:4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国家艺术基金自2013年12月设立以来,切实起到了繁荣文艺创作,推广优秀文艺作品,培养文艺人才的的重要作用。本期解读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从资助要求、资助类型、资助范围、申请额度、资助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数量、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签约实施、监督验收等十二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项目资助类型包括:一是已经完成项目策划等创作前期工作,且在2025年4月15日前未安排首演(对外售票演出即视为首演)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二是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创作演出的,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原创中小型剧(节)目和作品。
项目从2025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6月15日截止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附网址: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4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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