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乌海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6741W/2024-05153 | 发文字号: | 20240731 | ||||||
发文机构: |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概 述: |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乌海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4-07-31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4-07-31 15:24:3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23〕26号)精神,以及1月12日召开的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动员部署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视频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杨进对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动员部署,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部长、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郑宏范就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所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各项保障工作”要求。我市印发了《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乌海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乌海政发〔2024〕2号),明确要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和数据库,完善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机制,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力度,提升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市文体旅游广电局于5月8日开始起草《乌海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5月15日定稿后印发。
二、主要内容
《乌海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主要包括征集范围、征集内容、征集要求、征集时间、联系方式等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征集范围。明确了征集乌海市境内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第二部分为征集内容。从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个方面公布征集。
第三部分为征集要求。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提供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
第四部分为征集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第五部分为联系方式。公布了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文物科的联系电话和邮箱。
联系人:王芳、谢晶 联系电话:8992260
报送科室:文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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