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乌海现有历史建筑18处
2017年9月,乌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的批复(乌海政字【2017】95号),同意将乌海青少年创意园(原乌海市硅铁厂)和乌海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原乌海黄河化工厂)两处建筑确定为历史建筑。并经乌海市规划局网站进行公布,完成挂牌工作,历史建筑编号为WHLSJZ1-2。
2022年4月,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乌海市历史建筑名录的通告第1号,决定将内蒙古第一通用机械厂一车间至十车间、附属建筑(库房、锅炉房、工具房等)11个建筑,六五四医院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行政总务科室4个建筑和老石旦煤矿电影院等16处建筑列入乌海市历史建筑项目名录(详见附件)。
二、历史建筑确定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居住、公共、工业、农业等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可以确定为历史建筑:
(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
1.能够体现其所在城镇古代悠久历史、近现代变革发展、中国共产党诞生与发展、新中国建设发展、改革开放伟大进程等某一特定时期的建设成就。
2.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具有纪念、教育等历史文化意义。
3.体现了传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征或时代风格。
(二)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特征。
1.代表一定时期建筑设计风格。
2.建筑样式或细部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
3.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三)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价值。
1.建筑材料、结构、施工工艺代表了一定时期的建造科学与技术。
2.代表了传统建造技艺的传承。
3.在一定地域内具有标志性或象征性,具有群体心理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