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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6741W/2023-02701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文体旅游广电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成文日期: 2023-05-1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3-05-12 11:22:4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作者:文体旅游广电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信息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国家艺术基金自2013年12月设立以来,切实起到了繁荣文艺创作,推广优秀文艺作品,培养文艺人才的的重要作用。本期解读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从资助要求、资助范围、申请额度、资助方式、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签约实施、监督验收等11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和工艺美术等领域创作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文艺评论人才培训。不资助古代艺术品(文物)保护利用人才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和以城乡空间规划设计为主要内容的人才培训项目。培训分为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训。项目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
  项目从2023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6月15日截止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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