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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政策解读:《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6741W/2022-0861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文体旅游广电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政策解读:《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
成文日期: 2022-07-13 00:00:00 公开日期: 2022-08-04 18:11: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政策解读:《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
作者:文体旅游广电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文件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近日,为充分激发国有文艺院团生机活力,不断提升国有文艺院团创演质量、管理水平、服务效能,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了《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各国有文艺院团,共六章二十条,从分类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激发国有文艺院团内生动力、建立健全扶持优秀剧本创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促进剧目生产表演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布局合理的剧场供应机制、强化支持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实施意见》对于分类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充分激发国有文艺院团生机活力,不断提升创演质量、管理水平、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全区国有文艺院团宣传思想文化战线主阵地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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