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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解读《2022年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和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6741W/2022-02580 发文字号: 乌文体旅广局〔2022〕2号
发文机构: 文体旅游广电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解读《2022年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和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2-28 00:00:00 公开日期: 2022-04-07 18:04:3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解读《2022年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和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文体旅游广电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文件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一、出台背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2022年全区广播电视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乌海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要点》。全面提升我市舆论引导能力,持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阵地,以迎接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统筹宣传引导,推进媒体融合,丰富内容供给,推动我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共22条,主要以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全面推进我市媒体行业健康有序运行,从两个方面来对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提出要求。
1、提升舆论能力
      为着力加强广播电视网络视听阵地建设,巩固壮大思想舆论,增强融合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宣传媒体和内外宣传,全面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工作中要聚焦政治主线宣传,加强内容监督,完善重大风险防控机制,抓好媒体融合,加快网络视听媒体发展。
2、推进新时代精品创作
      通过政策引领、项目孵化、资金扶持、融资对接等行政手段,充分调动我市内容创作的积极性,营造浓厚创作氛围,不断提升我地区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服务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工作大局的积极作用。
3.抓好播前审查
     持续深入推进行业治理体系、监测监管体系、安全保障体系、依法行政体系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以持之以恒的态度和心态维护行业生态健康,把好各类节目的导向关、内容关、人员关、片酬关、宣传关,严格落实播前三级审查和重播重审等播出审查制度,建立引进节目审查台账、有官员出境画面审查台账、重点节目审查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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