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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解读《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章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化评奖办法》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6741W/2022-02504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文体旅游广电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解读《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章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化评奖办法》
成文日期: 2022-04-0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2-04-05 09:44: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解读《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章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化评奖办法》
作者:文体旅游广电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文件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华奖评奖工作,完善文华奖评选办法和奖项设置,严格评奖标准和程序,切实提高评奖公信力和影响力,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修订了《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章程》,并制定了《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第十七届文化评奖办法》。
   文华奖章程共八章十九条,从奖项设置、评奖标准、评奖机构、评奖程序、奖励和推广、评奖纪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文化奖每三年评选一次,评奖数量为30个,其中文华大奖15个、文华编剧奖3个、文华导演奖3个、文华音乐创作奖2个、文华舞台美术奖2个、文华表演奖5个。
   第十七届文化评奖办法包括评奖对象、奖项数量、评奖标准、参评条件、评奖机构、评奖程序、奖励和推广、评奖纪律等九个方面内容。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国内各种所有制艺术表演团体创排首演的戏曲、歌剧、舞剧类作品科可参与申报文华大奖。2013年1月以来首演的1部代表性作品可参与申报文华各单项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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