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关于《乌海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文件解读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6741W/2021-01866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文体旅游广电局 | 信息分类: | 政策解读 | ||||||
| 概 述: | 关于《乌海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文件解读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9-12-31 10:32:2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关于《乌海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文件解读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目前,我局与乌海市文化旅游体育综合执法局共同编制完成了《乌海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20号)文件精神,按照乌机编办发〔2018〕27号文件,我市已将全市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并入市文化旅游体育综合执法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5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9〕20号)文件精神中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具体要求,为推动我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与乌海市文化旅游体育综合执法局共同启动《方案》编制工作。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与乌海市文化旅游体育综合执法局共同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5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9〕20号)文件精神起草方案,起草过程中对相关执法事项的委托和执法队伍隶属关系调整意见进行了商讨,协商一致后将《方案》上报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于2019年12月9日以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三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及三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征求了意见,并依据各单位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市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审定后于2019年12月13日形成《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三部分,第一章总体要求中主要阐述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第二章主要任务主要阐述组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主要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完善执法机制和加强协调配合,第三章加强组织保障中阐述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建工作,严把人员关口,清理执法事项,强化执法保障和严明纪律规矩。
《乌海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index.html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