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开展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6741W/2023-04081 | 发文字号: | 内文旅办字〔2022〕448号 | ||||||
发文机构: | 文体旅游广电局 | 信息分类: | 自治区级 | ||||||
概 述: | 关于开展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2-12-02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2-12-02 15:53:5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自治区文物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我厅将组织开展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区直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区直文旅系统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4日至10日,为期一周。其中,12月4日为“12·4”国家宪法日区直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宣传主活动日。
三、宣传重点
(一)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区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四)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区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五)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民法典、刑法、立法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监察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普及反垄断法、安全生产法、著作权法、国家安全法、政府采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疫情防控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夯实法治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不断提高法治素养。
(六)学习文化和旅游领域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学习旅游法、公共图书馆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文物保护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博物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学习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特别是对新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条例要做好重点宣传学习。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知法、懂法、学法、用法。
四、活动内容
(一)“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宣传展览周”活动
1.从12月4日起,请直属各单位同步开展“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宣传展览周”活动,为期1周。
2.从12月4日起,在我厅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设计推送宪法、文化和旅游相关法律、条例等宣传内容,为期1周。
(二)自治区其他活动安排
1.“2022年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揭晓晚会
12月份,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举办“2022年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揭晓晚会,通过内蒙古电视台和主流网络平台直播。请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积极组织职工线上观看。
2.第二届“司法好声音”决赛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形式展播宣传。请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积极组织职工线上观看。
3.“万屏”集中展播宪法宣传活动
12月4日至12月10日,在全区户外电子公益大屏、地铁列车车载屏幕和候车厅屏幕,机场出发和抵达区广告屏幕、车载视频显示终端等,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和微视频。请厅机关和直属各单位积极组织参与户外电子公益大屏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和微视频活动。
4.宪法宣传周网上答题活动
司法厅12月1日—7日在“北疆普法”公众号上组织开展宪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请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积极组织职工参与线上有奖竞答活动。
各处室、各单位要因地制宜,依照疫情管理要求,根据全区重点活动安排,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要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开展国家宪法日“区直文化和旅游法治宣传展览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网站,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潮。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宣讲宪法,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把开展国家宪法日“区直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宣传展览周”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各项活动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政策法规处负责统筹组织 “12·4”国家宪法日“区直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宣传展览周”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宣传处室要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
(三)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要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利用各直属单位面向群众的阵地,安排至少开展一次宪法宣传,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在厅机关、直属各单位等公共场所摆放宪法文本和宪法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在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宪法宣传栏、张贴宪法宣传海报,把宪法和法治元素融入各类法治文化阵地,让老百姓对宪法法律听得懂、看得见、记得住、能认同、能遵守。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下活动。要着力提升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
各处室各单位请于12月12日(星期一)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政策法规处。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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