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收到、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和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规范政务公开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推动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业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28条,公开部门文件8个,涉及公共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文件等并做了图文解读。官方微博关注数9.6万,发布信息73条。官方微信订阅数1.06万,发布信息952条。
(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2年,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主要领导重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落实抓,办公室与科技和融合发展科将工作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岗,专项 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发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审核制度,对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均落实“三级审核”制度,确保发布内容及时准确。
(四)规范公开信息内容情况
一是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要求,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强化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围绕我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等重点工作内容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并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注重运用访谈、图片等方式开展解读,减少纯文字形式的解读。二是拓展重点领域公开内容。深化政务公开,做好各类规划、行政处罚、财政资金等政务信息的公开。新增“优化营商环境”“民族政策宣传”专栏,满足群众多样化的访问需求。
(五)提升政务公开监督保障能力
加大对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力度,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等内容的审核更新,落实负责人员依申请公开的答复,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全面性、及时性、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内容质量有待改进。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从文件制发开始,督促科室进行配套的政策解读。二是继续做好 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策法规,采用视频等多样形式进行解读。三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
2022年,我单位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积极对接自治区文旅厅、广电局、体育局,修改和完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围绕文化旅游、线上公共服务等,每月报送政务公开信息一篇。对照政务公开8项地方标准规范开展自查。指定专人为政策专员,每月上报政策专员受理登记、答复台账,并公布解读热线。
二是使用超链接更新信息,将网站“优化营商环境”“党务公开”等重点内容与微信公众平台同步,保证发布信息的及时、准确。整理局机关发布文件,每月将重要文件进行解读。
三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2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提案16件,其中作为主办单位的人大建议10件、政协提案8件,答复内容均获代表委员满意反馈,均已在门户网站公开。
四是加强民生热点事项政务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用好“12345”热线等平台。2022年,共接到“12345”案件35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