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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8日 来源: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浏览次数: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国家级 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4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公共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乌海市文化广电事业发展中心联合成立评估小组对乌海市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活动进行评估。

  评估小组依据评估标准,对传承人的传承报告进行逐项审核,并对传承人的评估情况进行了汇总、考量,通过评估小组现场对传承人进行等次表逐项打分,评出了优秀合格个等次评价,其中优秀等次2人,合格等次7人。按照要求评优比例不超过本地参评人数20%的要求,最终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卢云山、李书信2人为优秀王中耀许会英、敖日布、王拖小、乔继东、王彩霞巴图等7人为合格。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单位反馈。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918——2025924

  异议受理单位: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通讯地址:乌海市滨河区行政中心A614房间

  邮政编码:016000

   人:戴乐

  联系电话:04738992268

  电子邮箱ggwhf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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