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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农文旅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5日 来源:信息 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动文化、旅游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高质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市实际,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制定了《乌海市农文旅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全社会的参与度,提高实施意见编制的科学性、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乌海市农文旅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2024年4月5日至2024年--4月22日

  参与方式: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发送。

  联系电话:0473-8992224

  电子邮箱:1650428324@qq.com

  谢邀社会各界踊跃参与,为《乌海市农文旅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出谋划策!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将认真梳理研究汇总,在实施办法编制中予以参考采纳。

  乌海市农文旅融合发展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指示精神,围绕自治区“六个工程”和我市十二项重点工作,紧紧抓住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机遇,聚焦文旅产业、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农为基、以文为魂、以旅为脉,挖掘农文旅融合发展的多重功能、多种模式、多元价值,增强产业聚合力,形成优势互补、多业联动、全域联合的发展格局,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聚焦乡村特色产业和乡村休闲旅游,促进农文旅资源串珠成链、接待能力提档升级、地区知名度和影响力显著增强,推动农业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2024年,争创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镇、农文旅融合示范村各1个,升级国家级旅游民宿1家、新增1家以农业产业为主的3A级景区,重点推介3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培育农文旅融合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到2025年底,高质量完成全市7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全市自驾车旅居车营地、露营地、精品民宿、康养旅游示范基地总量超过9家,农文旅产业经济贡献力和消费带动力进一步凸显,初步实现农业、文化、旅游协调发展新局面。

  二、重点工作

  (一)聚焦特色优势,打造农文旅融合四大片区

  1.海勃湾区以乡村旅游和葡萄产业为主线,打造城郊出游体验片区。积极发挥“自治区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王元地村的带动作用,聚焦城区及周边地区居民短期旅游需求,坚持“一村一品”思路,大力发展精品民宿、农家乐。依托汉森、云飞等龙头企业“链主”作用,引导葡萄酒企开发新款葡萄酒,逐步稳定并扩大葡萄酒市场。结合母亲河之旅马拉松赛道、葡园绿道,丰富消费场景和业态,打造城郊出游首选品牌。(责任单位:海勃湾区政府、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农牧局)

  2.乌达区以沙漠越野和露营滑雪为主线,打造户外运动体验片区。依托乌兰淖尔镇、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漠海山境露营基地、四季室内滑雪场、沙枣树下等景区景点,拓展沙漠越野户外休闲产业。建成集越野食宿后勤保障、车辆维修改装等业态为一体的户外运动体验片区。引入音乐、美食、休闲、体育等业态,发展多样化的主题露营、滑雪基地。每年举办3-5场特色沙漠、滑雪体育赛事。(责任单位:乌达区政府、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3.海南区以黄河文化和历史文化为主线,打造特色文化体验片区。推动西行客栈农文旅产业综合展销馆提升改造项目,盘活利用小三线工业遗产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打响“北方海南·游礼”城市文创品牌,深入开发小三线原创文化“夺冠第一枪酒”“三线盲盒”,黄河文化“福河手工面粉”等文旅周边产品。扶持图海山文化旅游区蒙医沙疗项目,打造独具特色的绿色医疗健康旅游品牌。(责任单位:海南区政府、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卫健委)

  4.乌海湖以山海沙城优质资源为主线,打造观光度假体验片区。制定出台《乌海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及提升方案》,以乌海湖景区水上、沙漠游玩项目为基础,发展多元化的户外休闲旅游产品。推进乌海湖休闲度假旅游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打造集观光旅游、体育竞技、文化活动于一体的黄河乌海湖黄金岸线。加强环湖旅游星级饭店、旅游购物等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乌海市文旅投公司、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二)聚焦发展重点,实施农文旅融合五大行动

  1.基础设施升级行动

  (1)储备农文旅精品项目。建立农文旅项目库,围绕研学体验、运动休闲、康养度假、非遗保护等储备一批符合乌海市情、体现我市特色的文旅项目,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支持各村镇开展示范创建,鼓励发展民宿经济,培育农文旅融合新型经营主体,加大返乡创业支持和服务力度。(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农牧局、市区域经济合作局、各区政府)

  (2)改善提升农文旅基础设施。提高本地农畜产品供给能力,发展特色农业、庭院经济,改造农产品市集、葡萄酒庄、智慧农旅综合体等基础设施建设,盘活闲置温室大棚90亩以上。完善旅游交通标识体系,开通连接景区景点、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周末旅游巴士,构建便捷的城市旅游交通网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延伸发展。(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农牧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

  2.产业融合拓展行动

  (3)增强节庆赛事带动作用。打造跟着赛事去旅行“体育荟”品牌项目,提升城市知名度。举办全国马拉松赛、沙滩足球四国邀请赛,承办全国沙滩足球巡回赛总决赛、马帮大会以及“狂野沙漠,悦享乌达”主题定向越野巡游活动、“阿诺达杯”沙漠越野联赛等。配套开展采风踩线、自驾越野、招商推介、直播互动等系列活动,实现“体育+文旅”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区政府)

  (4)推进研学游产业发展。整合全市旅游、工业、农业、非遗、红色等资源,策划推出“书法”“沙漠户外生存”“农产品采摘”等项目,策划编制特色研学课程,拍摄专题活动宣传片,推出精品研学旅行线路,配套出台政策,培育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各区政府)

  (5)提升旅游商品品质。打造农副土特产品、非遗产品、文创产品、实用产品等特色旅游商品。申报“内蒙古礼物”品牌授权使用商品和红色旅游创意产品。争取国家、自治区各类项目资金支持,在游客服务中心、机场、车站、旅游景区建设一批经营规范的旅游商品精品店、特色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政府)

  3.文化赋能提升行动

  (6)提质升级文化服务供给。充分发挥文化活动宣传阵地作用,以书法文化艺术节、葡萄酒文化旅游节等活动为载体,促进文化、旅游、商业、助农等消费热点。开展“一刻钟”周末欢乐汇、文化公益培训、乌兰牧骑文化服务进乡村、电影进社区、“北疆文化”主题活动等优质文化惠民服务,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区政府)

  (7)创作具有影响力的演艺精品。深入挖掘“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在乌海地区的鲜活事例,讲好乌海故事。组织市内外艺术创编资源,做好主题创作、演出展览等工作,继续筹划编排《三线印记》,打造原创交响诗颂《黄河向海》、舞台剧《天边的乌达》等文艺精品。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旅游演出项目。(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4.旅游消费提质行动

  (8)推出精品旅游线路。充分发挥沙漠、葡萄等资源优势,围绕农区田园景观、特色村落、农业生产活动和特色农产品元素,策划推出以乌海湖、当代中国书法艺术馆、葡萄酒庄、沙漠公园、湿地公园等景区为吸引物的 1 日游、2 日游、多日游旅游线路,培育推出生态乡村游、亲子研学游等特色精品线路。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9)提升城市消费场景。加大智慧商圈和智慧商店培育建设力度,布局建设一批功能完备、业态先进、错位发展的标志性商圈。支持乌海培育打造1-2个具有全区影响力的核心商圈,知名连锁便利店在我市增设24小时营业门店,深入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各区政府)

  (10)推出特色休闲街区。重点推进海勃湾区和平街、葡萄街,乌达区先锋街、海南区金海休闲街等特色街区建设。依托万达广场、摩尔城、环乌海湖、人民广场美食街等城市商业综合体及街区,规划发展集购物、餐饮、娱乐、休闲、住宿于一体的夜间综合消费示范街区。打造城市夜间旅游品牌,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政府、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5.品牌营销推广行动

  (11)创建乡村旅游品牌。建设城郊乡村休闲游憩带,重点支持乌兰淖尔镇、千里山镇创建自治区乡村级旅游重点镇。支持蒙根花温泉小木屋申报高等级民宿,组织策划“百美村庄”落成后文旅助力引流宣传和各项活动。指导云飞酒庄进一步完善休闲娱乐功能,创建国家3A级景区。打造3C级房车旅居车营地。(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农牧局、各区政府)

  (12)加快打造特色饮食文化品牌。组织开展“八方滋味在乌海”美食评选、美食节、美食大赛等活动,打造特色饮食文化品牌,以舌尖上的消费带动文旅消费。同时指导、支持餐饮商家和企业在美团、饿了么等电商平台开展线上营销,在抖音、快手等平台制作播放美食视频,不断提升特色饮食文化品牌知名度、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3)打造农文旅品牌宣传矩阵。全面推广“来沙漠看海”品牌,加强在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的线上宣传推广力度,制作形式多样的农文旅宣传视频,提高关注度与互动率。加强与阿拉善等周边盟市合作,联合推出区域旅游精品线路,开展跨区域组合营销。(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上下贯通、条抓块统、分级负责,强化力量集中、政策集成、资源集聚,统筹推进全市农文旅融合发展工作。强化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抓好农文旅融合发展方案实施、政策执行。

  (二)落实扶持政策。强化土地、资金、金融等要素保障,推进重大农文旅项目招引、签约、落地、建设、投产等全流程管理。动态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的堵点和难点问题,做好跟踪服务。

  (三)严格考核督查。结合我市农文旅发展实际,制定年度目标任务,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强化激励奖惩,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要素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附件:乌海市关于支持农文旅融合发展扶持措施

  2024年4月5日

  附件:

  乌海市关于支持农文旅融合发展扶持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动文化、旅游产业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发展,形成优势互补、串点成线、连线成面的农文旅融合发展新格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奖补措施

  1.支持各村镇开展示范创建。对于新获评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获评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农文旅融合示范村镇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被评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企业等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评定为自治区级、市级非遗特色村镇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评定为自治区级、市级非遗特色街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2.鼓励发展民宿经济。对新认定的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民宿,分别给予一次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3.支持争创A级旅游景区。对新评定为5A级、4A级、3A级景区的农业园、葡萄酒庄等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

  4.支持特色农业发展。按照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发展休闲观光设施农业的经营主体,新建普通日光温室1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20000元、塑料冷棚2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2000元、单体智能温室10亩以上的每平米奖补100元。

  对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并融合旅游体验的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奖励企业地方财政贡献的70%用于技术创新、品牌营销等。

  对成功认证1个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经营主体,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培育农文旅融合新型经营主体。对培育开发农事体验、乡村研学旅行、农村休闲康养、乡村体育赛事、乡村民宿、农文旅商品购物店等新业态项目,完成投资500万元以上建成并运营的,给予经营主体实际投资额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当年贷款金额200万元以上,按贷款到位资金利息给予50%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当年贷款当年贴息,贴息期限最多3年。

  6.鼓励盘活农区闲置资源。鼓励村集体采取单独经营或资产入股等多种形式盘活利用现有资源、资产用于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以在流转、经营等环节中,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奖补经营主体,其余奖励村集体用于扩大村集体经济收入。

  7.鼓励发展庭院经济。发展庭院特色休闲旅游,鼓励农户利用自有庭院发展特色民宿、家庭旅馆、休闲农庄、农家乐、小型采摘园等多种类型庭院经济,促进农文旅融合。被认定为自治区级庭院经济示范村,奖励20万元。

  8.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对在农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等,参加创业培训后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给予贷款利息50%的财政贴息补助。

  9.培育乡村文旅带头人。落实基层文化服务岗位人员编制和经费,采取“区聘乡用”“乡聘村用”方式,配齐配强乡村文化专干。对新评定自治区级农村文化示范户给予一次性扶持奖励2万元。扶持建立文化艺术协会类组织参与农文旅融合机制,对全年赴旅游景区、农区基层开展演出展览、培训辅导等不少于10场的协会组织,每年补贴活动经费2万元。全市培育乡村文艺演出队伍不少于10支,每支队伍配套活动经费不少于1万元/年。鼓励开展村歌、村舞创作,对在各级媒体推广取得一定反响的乡村题材原创文艺作品进行一次性创作补贴2万元,对新入选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给予一次性创作补贴10万元。

  10.优化土地政策。依法依规保障农文旅公共服务设施土地供给。支持各地利用城市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业,利用闲置建筑物、腾退宅基地等开发农文旅项目。

  11.加强金融支持。用好各类财政资金,将符合条件的农文旅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构建多元投入机制。鼓励扩大企业经营责任险覆盖范围。落实企业税费优惠和政策支持。用足、用好现有的税收政策,对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人,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并确保落实到位。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要建立统筹协调、多方参与、分工协作的推进机制,促进规划、政策、标准等有效衔接,加强业务指导、项目扶持、示范带动,形成高效指导和促进体系,合力推动全市农文旅商融合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财政、就业创业、文旅等方面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牧业农区的比例,发挥财政投入的引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强对上级政策的研究和跟进,打破行业壁垒,发挥各自优势,谋划切实可行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三)严格监督管理。本措施涉及的专项支持资金一律按“先建后补、分级负担、据实补助、滚动实施”的方式拨付。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相关申报标准、申报程序、建设内容、考核验收等。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产业用地、工程质量、产品安全、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招商引资、行业规范等方面进行定期检查和动态监测,防范各类风险。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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