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四批乌海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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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相关要求,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组审议推荐,拟确定烫画项目传承人苏海峰、付玉2人为第四批乌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日(截至2022年5月30日)。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向受理单位提交意见和建议。提交的意见和建议需以个人正式署名或盖有单位公章的书面文字材料为准,须事实就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的意见材料,其有效性依函件邮戳标记的时间进行认定。
异议受理单位: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通讯地址:乌海市滨河区行政中心A609房间
邮政编码:016000
联 系 人:戴乐
联系电话:0473-3998657
电子邮箱:ggwhfyk@163.com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