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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事】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群众文艺作品征集活动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3日 来源: 浏览次数:

附件1: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群众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docx

附件2: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群众文艺作品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docx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着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特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群众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旨在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及群众爱好者们积极投身建成全面小康、弘扬时代精神的火热实践,创作推出一批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群众文艺作品,从不同艺术视角回顾党的光辉历程,颂扬党的丰功伟绩,深情表达乌海人民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赤诚情怀。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承办单位:市美术馆、市群艺馆、市歌舞团
   二、活动主题
“永远跟党走”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4月11日截止。
  四、作品类别
   文学(散文、诗歌、报告文学、小说、先进事迹等)、戏剧、曲艺、小品、诗朗诵、歌曲、舞蹈、器乐、美术(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剪纸、手工艺品等)、书法、广播影视(微视频、抖音)等原创作品。
  五、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进行创作,注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聚焦我市的奋斗历程和突出成果,创作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群众文艺作品,精彩呈现全市人民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用有分量、有筋骨、吸引人、打动人的群众文艺作品,献礼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致敬党的优秀儿女。
  (二)格式要求
1.文学作品:散文3000字以内、诗歌100行以内、报告文学30000字以内、小说30000字以内,先进事迹3000字以内,以乌海模范集体与先进人物为原型进行的创作。均提供作品电子版word文稿,并标明文章体裁;
2.戏剧、曲艺、小品作品:提供剧本文稿电子版及录制视频(小样),时长8—15分钟(快板等5—8分钟),横版拍摄,视频格式为MP4或AVI或wma;
3.诗朗诵作品:提供朗诵诗文作品电子版及音频(小样)或视频(小样),时长不超过6分钟,视频横版拍摄,格式为MP4或AVI或wma;
4.歌曲作品:提供作品电子版词谱及音乐小样(如录制视频,请提供视频小样,横版拍摄、格式为MP4或AVI或wma);
5.舞蹈作品: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均可,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不限,提供创作视频(小样),时长不超过6分钟,横版拍摄,视频格式为MP4或AVI或wma;
6.器乐作品:提供作品电子版曲谱及音乐小样(如录制视频,提供时长不超过6分钟的视频小样,横版拍摄、格式为MP4或AVI或wma);
7.美术作品: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剪纸、手工艺品等均可,提供作品电子版照片(作品入选后提供纸质作品),JPG格式,像素在4M以上。作品入选后提供纸质作品、手工艺实物作品;
8.书法作品:字体不限,草书、篆书须附释文,竖幅,提供作品电子版原图,JPG格式、不小于4M,作品入选后提供纸质作品;
9.广播影视(微视频、抖音)作品:广播电视作品(含广播剧),需提供作品文稿电子版和音频、视频(小样),时长8—15分钟(广播剧不受此时间限制);微电影作品,需提供作品文稿电子版和视频(小样),时长不超过20分钟;微视频需提供作品文稿电子版和视频(小样),时长90秒以内,大小200M以内。
  (三)作品版权
  1.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因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或其他情形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著作权或其它权益纠纷等由投稿者及作者本人承担法律后果。
2.凡报送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有修改权和无偿使用权(非商业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展览、演出、复制、发行、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不另付稿酬,作者拥有著作权和署名权。对有退件需求的予以退还(自取),如需作品收藏将与作者另议。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六、评选和奖励
本次活动组委会由主承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艺术与交流合作科,负责征集评选活动的统筹协调。评选将按照不同艺术门类组成评审小组,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每类作品奖项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另设集体组织奖若干,经评审后给予获奖作品适当的创作劳务补贴。奖项数量和等级将根据报送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确定。
获奖作品将在乌海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群众文化活动中进行展演、展览、展播和交流宣传推广,并积极推荐申报参加国家、自治区级展演等活动。
  七、投稿要求
报送作品个数不限,提交作品电子版、报名表及登记表(见附表),以压缩文件包报送,邮件主题注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群众文艺作品征集”字样,每件投稿作品须标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作品类别、作品名称等基本信息,作品有多个作者须在报名表中体现。
1.文学类(散文、诗歌、报告文学、小说、先进事迹等),戏剧、曲艺、小品类,诗朗诵类,广播影视类(微视频、抖音)作品报送到市群艺馆。
  联 系 人:杨  富
  联系电话:17648133363
电子邮箱:627782934@qq.com  
2.美术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剪纸、手工艺品等)、书法类作品报送到市美术馆。
联 系 人:刘小靖
联系电话:13134734577  
电子邮箱:511428892@qq.com
  3.歌曲类、舞蹈类、器乐类作品报送到市歌舞团。
  联 系 人:杜丽
联系电话:15048181646  
电子邮箱:duligwt@163.com
附件:
1.《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群众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2.《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永远跟党走”群众文艺作品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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