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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部署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5日 来源:乌海文体旅游广电局 浏览次数:

  3月14日下午,乌海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部署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会议召开。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孟培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明明主持会议,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副组长吴峰容就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作具体部署。乌海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纪委监委、公安局等37个部门及单位负责同志;各区委宣传部部长、分管副区长,以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文物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物事业立足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论述精神的具体实践,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部署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视频会议精神,落实全国、自治区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全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确保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要求:各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我市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及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正确政绩观,把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担负起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各区各部门要立即行动,按照本次部署动员会议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普查任务,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市普查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做好调度、审核及上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此次文物普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范围涵盖我市境内各类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本次文物普查分准备阶段、实地调查、成果总结三个阶段,将从2023年11月开始,到2026年5月结束,对全市文物的对象名称、空间位置、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内容进行全面摸底登记,为系统廓清文物资源家底、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提供依据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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