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旅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近年来,各地采取了很多创新性举措,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果,有力推动了文化资源的价值转化,促进了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这些文旅融合成果,拓展了对资源范畴的认知。在笔者看来,在原来“大自然”赐予的资源禀赋、“老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基础上,蕴含在“老百姓”身上的生活方式资源被不断挖掘出来。它们共同融入了当今更贴近产业需求和社会现实的文旅融合实践。
文旅融合的产品,一要“有意思”,二要“有意义”。一个文化产品如果缺乏吸引力,无法将文化元素与旅游需求实现连接,就难以成为旅游者选择和体验的对象,“以文塑旅”就成了空中楼阁;一个旅游产品如果只具备“打卡功能”,其深层次的文化价值便难以获得注意力,“以旅彰文”就成了镜花水月。只有持续创新,选择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路径,文化才能通过旅游而“被看见”,旅游才能因为文化而“被记住”,游客才能在“有意思”的产品中获得“有意义”的体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为文旅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此,可以着重从几个方面加以推动:
推动文化场景的旅游化和旅游场景的人文化。文化空间可以成为旅游体验和消费的新场景,旅游空间也可以成为文化展示和传播的新舞台。文化空间要充分考虑流量的注入,如果不能做好文化空间的旅游化,多数文化空间就容易曲高和寡;如果能做好旅游化的工作,则既能有利于发挥以文化人的作用,也能为这些文化空间带来更多的经济价值。因此要将传统文化妥当地、适宜地融入旅游场所,在传承好、利用好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注重建立并完善重要文化标识和符号的特许经营制度,规范和明确中华传统文化元素和标识的公共属性等,更好推动文旅创新发展。
借助旅游发展,探索形成文化产品新形态。充分挖掘我国旅游市场的规模红利,及时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积极回应人们对文旅深度体验的诉求,在文旅融合的实践中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作用,不断挖掘文旅新形态、新场景等方面的潜力;探索“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有效机制,推动数字文化、科技艺术等方面的发展,并将发展成果有效地应用到旅游中去;鼓励和推动各地探索文化文物数字化后所形成的数据资源的创新使用与流量变现,尤其是要鼓励文创产品的规模化、社会化创新与发展。
推动入境旅游,塑造国际文化形象。近年来,我国出入境管理方面不断实施新举措,积极促进人员交流交往,先后出台110余项便利外籍人员来华政策措施,持续优化入境免签、过境免签等政策,推动外籍人员来华数量不断攀升。借助这些优惠政策,我们可以为外国人特别是外国青少年来华旅游提供更多机会、更好平台,在海外年轻人心目中塑造中国积极健康的国际文化形象。通过“有意思、有意义”的文旅,展现一个开放、自信、文明、安全的中国,让更多外国游客领略中国丰富的旅游资源、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中国人积极向上、团结奋斗的精神风貌。
作者:厉新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首都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