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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31日 来源: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净化我市文旅市场经营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旅领域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旅游景区及周边“黑导、黑社、黑车”非法揽客、垄断经营、欺客宰客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旅行社存在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擅自变更行程、转团拼团、欺客扰客、超范围经营,以及无证经营、跨区域隐秘组团、恐吓游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以恶意差评、网络水军造谣、虚假投诉要挟旅游企业,索要高额公关费、赔偿款的软暴力敲诈行为;

    (四)娱乐场所涉黄赌毒、黑势力控制演艺、聚众寻衅滋事,干扰演出市场正常演出秩序,受黑恶势力控制进行淫秽、色情及低俗等内容演出的行为;

    (五)暴力、威胁阻碍文旅执法人员检查、报复执法人员,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未经许可擅自设立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播出传输广播电视节目;非法销售广播电视接收终端设备、团伙垄断相关设备经营,擅自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蓄意损毁广播电视传输光缆、干扰广播电视信号等危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七)盗掘古墓以及倒卖、走私文物,恶意破坏野外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

    (八)体育场馆运营、赛事举办中,黑恶势力垄断场地租赁、赛事承办,暴力干扰赛事开展,向参赛方、商户索要好处费的行为;

    (九)文旅系统公职人员为涉旅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规提供便利的行为;

    (十)其他文旅领域欺行霸市、涉黑涉恶,充当行业“保护伞”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依托文旅市场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网络敲诈等涉黑涉恶线索。

    二、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0473-8992256(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二)邮箱举报:whwhzfj@163.com

    (三)来信来访:乌海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016000);

    (四)平台举报:通过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12337)或登录http://www.12337.gov.cn进行举报。

    三、举报须知

    举报内容须客观真实,写明事发地点、涉事主体、时间、具体事实,尽可能提供照片、聊天记录、合同、视频等佐证材料,严禁捏造、诬告他人。对恶意虚假举报,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责。我局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的行为,及时移交公安从严查处。

  

  

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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