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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31日 来源: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浏览次数: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乌海市文化广电事业发展中心联合成立评估小组对乌海市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活动进行评估。

    评估小组依据评估标准,对传承人的传承报告进行逐项审核,并对传承人的评估情况进行了汇总、考量,通过评估小组现场对传承人进行等次表逐项打分,评出了优秀、合格两个等次评价,其中优秀等次2人,合格等次7人。按照要求评优比例不超过本地参评人数20%的要求,最终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许会英、王拖小2人为优秀,卢云山、李书信、王中耀、敖日布、乔继东、王彩霞、巴图等7人为合格。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单位反馈。

    现予以公示。

  

公 示 期: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4日

异议受理单位:乌海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通讯地址:乌海市滨河区行政中心A614房间

邮政编码:016000

联 系 人:高宏鑫

联系电话:0473—8992268

电子邮箱:GGfy8992268@163.com

2026年8月31日        

  

附件

乌海市2025年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评估考核结果汇总表

(9人)

屏幕截图 2026-08-31 11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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